一、目的
为了加强平台科研项目(课题)管理效能,量化科研绩效评估,规范科研绩效管理,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的乐观性、制造性和主动性,特制定本方案。
二、原则
根据公平、公正、公开、多快好省的原侧,按绩效分评价,高分在前,低分在后,不分职称、学历。考核人员范围为平台在职的专职教师、兼职教师和本单位研究机构的科研人员,其他人员的按自己所聘岗位的绩效考核办法考核。
三、绩效分计算办法
1. 绩效分=科研产出分/科研奖励总额*名次分,科研产出分参考漯职院政发〔2021〕96号文件《漯河职业技术学院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管理办法(修订)》中的科研考核评分表,名次分安项目排名次序计算,第一名:0.4,第二名:0.3,第四名:0.2,第五名0.1,第六名以后不计分,独立完成者为1。
2. 长期的日常工作独立完成者以全额计科研产出分,合作共同完成者,依照贡献度按比例赋分。
3. 企业引进、设备共享等多人共同完成者,分配方案由牵头人制定分配比例,报平台主任和中心主任审核、备案。
4. 所有成果必须是本年度完成的成果。
5. 科研奖励总额为学校配发平台的年终科研奖励总额减去全年平台运行投入总额。
6. 平台运行投入总额为支撑平台正常运行的设备维修、会务开销、外出调研、业务洽谈的交通费,外邀专家的讲课费等。以上费用由平台主任和中心主任共同签字为准。
7. 分值认可项已年终科研处对平台考核赋分值为准
四、附件:考核赋分表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评分细则 |
平台建设 |
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情况 |
有规划且全完成加5分;未完全完成的酌情减分。 |
研究定位和方向 |
研究方向和研究定位能够贴合学校发展及双高校建设要求的加5分,平台功能不完备的酌情减分。 |
内部管理情况 |
内部管理制度完备的加5分(包括平台内部的纪律制度、绩效分配制度等足够满足平台正常运行的管理制度) |
平台网站建设情况 |
能够及时报道平台建设最新工作动态,不间断每周保持有更新的加5分 |
平台合作企业数量情况 |
新增合作企业每家加2分 |
引企入校、校企共建研发中心数量 |
每增加一个加5分,原有研发中心运行良好加3分 |
人才培养 |
通过项目对青年教师进行培养人数(青年教师定义为进校不满5年,年龄在35岁以下) |
每增加1人加0.5分,最高不超过2分 |
社会技能培训人数(不含本校学生职业鉴定培训) |
每20人加1分,最高不超过5分 |
学生科研助理人次 |
2人及以下1分,2人以上2分 |
获批市级以上人才培养基地(大师工作室) |
每增加1个加5分,原有基地运行良好加2分 |
科研机构建设 |
科研机构建设情况(包括科研团队、工程中心、重点实验室) |
新获批市级科研机构每个加5分,原有市级科研机构运行良好加3分 |
科研机构合作交流情况 |
科研机构有校外企业、科研院所技术人员参加,在研究中发挥了实际价值,每人加2分(4分上限) |
科技研究 |
承担省级课题及市级重大科技创新项目数量 |
每立1项加5分,结项再加3分 |
承担重点科研工作项目数量 |
承担省市重点、重大工作项目的加5分; |
取得专利(软件著作权)数量 |
发明专利每项加2分,实用新型、外观设计、软件著作权每项加1分 |
成果转化到账金额 |
每万元加5分 |
科研诚信建设情况 |
出现有科研失信行为事件每件扣5分 |
技术服务 |
技术开发(合作、咨询)横向项目到账金额 |
以5万元为基准,每增加1万元加3分 |
技术合同登记数额 |
每万元加3分 |
开放交流 |
学术交流活动情况 |
组织漯河市范围学术交流会议的,每项加3分,组织河南省范围内学术交流会议的加5分 |
科普活动情况 |
举办科普活动每次加1分 |
大型仪器、实验室开放共享情况 |
有实际共享情况的,每次加2分 |
创新创业 |
承担教育厅创新创业教育教学理论与实践研究相关课题 |
获二等奖以上每项加1分 |
发表创新创业教育教学研究相关论文 |
中文核心每篇加2分 |
利用平台研究成果指导学生参加省级以上创新创业大赛项目 |
获一等奖加2分、二等奖1.5分、三等奖1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