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大数据及网络安全科技创新平台管理办法(暂行)
一、总则
依据漯职院政发〔2021〕96号文件《漯河职业技术学院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管理办法(修订)》制定本管理办法。
“漯河职业技术学院大数据及网络安全科技创新平台”在下文中简称“科技创新平台”。
二、科技创新平台的主要任务:
(一)对接科技发展趋势,以技术技能积累为纽带,建设集人才培养、团队建设、技术服务于一体,资源共享、机制灵活、产出高效的人才培养与技术创新平台,促进创新成果与核心技术产业化,重点服务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技术研发和产品升级;
(二)加强与地方政府、产业园区、行业企业的深度合作,建设兼具科技攻关、智库咨询、英才培养、创新创业功能,体现学校特色的服务创新平台,服务区域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
(三)进一步提高专业群集聚度和配套供给服务能力,与行业领先企业深度合作,建设兼具产品研发、工艺开发、技术推广、大师培育功能的技术技能平台,服务重点产业和支柱产业发展。
(四)按照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任务书执行,并将任务书指标合理分解到年度目标任务中。
(五)科技创新平台的目标任务,依据学院发展规划、建设目标、平台类型下达任务书。
三、科技创新平台的重大事项调整
科技创新平台运行期间,如科技创新平台名称、成员、研究方向、任务目标、建设内容等需要调整,须由平台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经二级单位同意后报科研处审核,经分管院领导审批后方可执行。
四、科技创新平台的年度报告制度
科技创新平台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提交年度报告,于每年3月底前提交上一年度报告至科研处存档。
五、科技创新平台的知识产权保护
科技创新平台应加强知识产权产出、管理、实施与保护。团队成员在平台完成的科研成果包括专著、论文、专利、标准等均应署相关平台名称。科技创新平台应加强数据、资料、成果的科学性和真实性审核以及保存工作,并确保数据真实性。
六、科技创新平台的对外开放
科技创新平台应加强开放力度。重视科研育人,做好科教融合,吸引学生参与科研活动,注重科研成果向实验教学内容转化;同时,应重视产教融合,注重与企业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科技服务等方面的合作与探索。
七、科技创新平台的安全管理
科技创新平台须做好平台规范运行与安全保障工作,应根据建设运行的相关要求完善各项安全设施,建立安全责任体系。
八、科技创新平台的财务制度
科技创新平台要严格遵守学院财务制度,其各类经费纳入学院财务账户统一管理,按照学院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科技创新平台的学术规范
科技创新平台应重视学术道德与学风建设,营造宽松民主、潜心研究、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科研氛围,如实记录和反映实验过程,确保实验记录、数据、资料、成果的真实性。如有违背学术规范的行为,按学院科研处相关规定执行。
十、考核评价
1、对科技创新平台成员的考核评价主要包括第一年考核、中期检查和终期验收。考核标准、时间等事项以成员与平台签订的任务书为准;
2、考核计分表见附件,考核评价结果分为优秀、良好、整改、不合格。对评价结果优秀的科技创新平台将给予表彰奖励,并作为推荐申报高层次科技创新平台的重要依据;
3、年终依据考核结果按比例发放科研奖励。
十一、平台人员管理
1、 平台人员由漯河职业技术院全体教职员自愿申请,经平台主要成员审核同意后加入;
2、 对有以下情节的人员予以自动辞退:
(1)违反国家政策或严重违反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给国家、学院造成名誉或经济损失的。
(2)有严重违反学术道德和学术规范问题或者其他问题,影响恶劣的。
(3)无故不参加考核评价的
(4)考核评价为不合格,或为整改且经过一年整改后仍无明显效果的。
(5)其他原因造成平台长期未开展工作的。
3、平台负责人更换
(1)平台负责人申请,所在二级单位给出书面意见,经校学术委员会审议,分管院领导审定的。
(2)平台负责人无法正常开展工作,未提出平台负责人变更申请的,或提出变更申请,未获批准的。
(3)新的负责人人选由平台民主推荐,上报科研处后由分管院领导审定。
附件:
科研考核评分表
姓名: 时间:
任务 |
说明 |
计分 |
年度工作计划制定 |
5分,参与人按排名逐次减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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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管理制度 |
5分,平台内部的纪律制度、绩效分配制度等,参与人按排名逐次减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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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网站建设和管理 |
不间断每周保持有更新的加5分,每发一篇文章加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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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合作企业 |
引进新增合作企业每家加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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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企入校、校企共建研发 |
每增加一个加5分,原有研发中心运行良好加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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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培训 |
主讲每课时加2分、辅助实验指导每课时加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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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能证书 |
高级加5分、中级加3分、其他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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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批市级以上人才培养基地(大师工作室) |
每增加1个加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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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省级课题及市级重大科技创新项目 |
参与人每立1项加5分,结项再加3分(根据排名逆序加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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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校级级课题 |
参与人每立1项加3分,结项再加2分(根据排名逆序加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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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得专利 |
发明专利每项加2分,实用新型、外观设计、软件著作权每项加1分(根据排名逆序加1分,前三名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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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果转化到账金额 |
每万元加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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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向项目 |
每万元加3分(不分名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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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交流活动 |
参与组织漯河市范围学术交流会议的,每项加3分,参与组织河南省范围内学术交流会议的加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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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培训及科普活动 |
参与人每次加1分、主讲加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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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开放共享 |
参与人每次加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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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担教育厅创新创业教育教学理论与实践研究相关课题 |
获二等奖以上每项加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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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 |
中文核心每篇第一作者加5分、第二作者加3分、CN刊物第一作者加3分、第二作者加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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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教学比赛 |
国家级奖项10分、省级一等奖8分、二等奖5分、市级一等奖4分、二等奖3分、三等及校级一等奖2分、其他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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